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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書系統

本院「裁判書查詢系統」預定於115年10月7日(星期三)0時至8時進行系統維護作業。維護期間系統服務將暫停使用。如有查詢作業中斷情形,請於系統服務恢復後再行使用。倘維護作業提前完成,將提前恢復系統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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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07 年度除字第 722 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
民國 107 年 12 月 26 日
裁判案由:
除權判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7年度除字第722號 聲 請 人 益安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游曉文 上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7年度司催字第619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7年11月30日屆滿,迄今無 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2 月 26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游文科 上為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2 月 26 日 書記官 楊玉華 ┌───────────────────────────────────────────────────┐ │股票附表: 107年度除字第722號│ ├──┬───────────────┬──────────────┬────┬───┬────┬───┤ │編號│ 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種 類│張 數│股 數│備 考│ ├──┼───────────────┼──────────────┼────┼───┼────┼───┤ │0001│裕大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106-NX-0000000 │ │1 │80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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