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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08 年度司促字第 14575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08 年 06 月 03 日
裁判案由:
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司促字第14575號 債 權 人 忠信物業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王俊傑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波音市銀翼社區管理委員會發支付命令 ,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㈠提出錢一心為債務人之法定代理人之釋明資料。(如:公    所備查函)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6   月  3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羅欣寧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6   月  3   日             書記官 賴亮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