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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書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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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08 年度司拍字第 444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08 年 11 月 25 日
裁判案由:
拍賣抵押物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司拍字第444號 聲 請 人 中租迪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鳳龍 相 對 人 林麗香 債 務 人 永騰錩不動產開發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王麗秋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准予拍賣。 聲請程序費用新臺幣貳仟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 由 一、按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 院,拍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前開規定於最高 限額抵押權準用之。民法第873條、第881之17條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意旨略以:相對人以其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 為擔保聲請人對於債務人之債權,經設定登記如下之抵押權 : (一)登記日期:民國106年7月28日。 (二)權利種類:最高限額抵押權。 (三)擔保債權總金額:新臺幣(下同)9,600,000元。 (四)擔保債權種類及範圍:擔保債務人對權利人現在(包 括過去所負現在尚未清償)及將來在本抵押權設定契 約書所定債權最高限額內所負之債務,包括租金、買 賣價金、貸款、手續費、票款、墊款、保證債務、應 收帳款業務之違約責任。 (五)擔保債權確定期日:民國136年7月25日。 (六)清償日期:依各個債務契約約定。 (七)利息(率):依各個債務契約約定。 (八)遲延利息(率):依各個債務契約約定。 (九)違約金:依各個債務契約約定。 (十)其他擔保範圍約定:1.取得執行名義之費用。2.保全 抵押物之費用。3.因侵權行為或債務不履行而發生之 損害賠償。4.權利人墊付抵押物之保險費及其按依法 定利率計算之利息。5.律師費 (十一)債務人及債務額比例:永騰錩不動產開發有限公司 ;債務額比例:全部。 聲請人執有債務人永騰錩不動產開發有限公司與第三人王麗 秋、張景瑞於民國107年4月27日共同簽發免除作成拒絕證書 之本票1紙,內載新臺幣7,773,340元,到期日108年7月30日 ,詎經提示後,尚有本金2,178,720元及利息未獲清償,為 此聲請拍賣抵押物以資受償。 三、經查,聲請人主張之上開事實,業據提出他項權利證明書、 抵押權設定契約書、其他約定事項、本票1紙、土地暨建物 登記謄本等影本為證,經核尚無不合,且已據本院發函通知 相對人、債務人於收受該通知後7日內,就本件最高限額抵 押權所擔保之債權額陳述意見,惟相對人、債務人於收受該 通知後,逾期迄今仍未陳述意見,依首揭規定,本件聲請, 應予准許。 四、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民事訴訟法第78條裁定如主文 。 五、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並繳納抗告費1,000元。 六、關係人如就聲請所依據之法律關係有爭執者,得提起訴訟爭 執之。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1 月 25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羅欣寧 附表: ┌─┬───────────────────────┬─┬─────┬──────┐ │編│ 土 地 坐 落 │地│ 面 積 │ 權 利 │ │ ├───┬────┬───┬───┬──────┤ ├─────┤ │ │號│ 市 ○鄉鎮市區○ 段 ○○段 │ 地 號 │目│ 平方公尺 │ 範 圍 │ ├─┼───┼────┼───┼───┼──────┼─┼─────┼──────┤ │1│臺中 ○○○區 ○○○段│ │350 │ │1,941 │100000分之 │ │ │ │ │ │ │ │ │ │680 │ └─┴───┴────┴───┴───┴──────┴─┴─────┴──────┘ ┌─┬──┬───────┬────────┬────────────┬────┐ │編│ │ │ │建物面積(平方公尺) │ 權利 │ │ │ │基 地 坐 落│建築式樣主要材 ├──────┬─────┤ │ │ │建號│--------------│ │樓 層 面 積 │附屬建物主│ │ │ │ │門 牌 號 碼│料及房屋層數 │ │要建築材料│ │ │號│ │ │ │合 計 │及用途 │ 範圍 │ ├─┼──┼───────┼────────┼──────┼─────┼────┤ │1│2778│臺中市西屯區中│住家用 │七層:97.64 │陽台:14.7 │全部 │ │ │ │仁段350地號 │鋼筋混凝土造 │合計:97.64 │花台:0.29 │ │ │ │ ├───────┤013層 │ │ │ │ │ │ │臺中市西屯區寧│ │ │ │ │ │ │ │夏路89巷22號七│ │ │ │ │ │ │ │樓之8 │ │ │ │ │ ├─┴──┴───────┴────────┴──────┴─────┴────┤ │共同使用部分:臺中市○○區○○段○○○○○號,面積:6,354.26平方公尺,權利範圍: │ │100000分之59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