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
裁定 108年度司票字第5446號
聲 請 人 祺峰鋼鐵有限公司
法定
代理人 陳景全
上
聲請人聲請對於
相對人崧順營造有限公司准予
本票裁定
強制執
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
駁
回其聲請:
一、確認相對人公司之合法
法定代理人為何?並補其最新公司登
記事項卡及法定代理人最新
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
二、確認利息起算日為何?
三、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8 月 13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林怡秋
一、上
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
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