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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08 年度聲字第 15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08 年 01 月 09 日
裁判案由:
交付法庭錄音光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聲字第15號 聲 請 人 亙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莊家毅 訴訟代理人 石佩宜律師 ┌────────────────────────────────┐ │交付法庭錄音光碟聲請:                     │ │案號:本院107年度訴字第2061號民事事件(穆股)          │ │聲請事項:聲請交付該案件之民國107年7月27日、12月26日言詞辯論期日│ │之法庭錄音光碟。                        │ │聲請理由:                           │ │詳如聲請人聲請狀所載,聲請人並依法院組織法第90條之1、法庭錄音及 │ │其利用保存辦法第8條規定提出聲請。                │ ├────────────────────────────────┤ │本院裁定結果(案號108年度聲字第15號):             │ │                                │ │應予准許。                           │ │                                │ │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第四庭           │ │               法 官 楊忠城          │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   月  9   日    │ │附註:                             │ │法院組織法第90條之4第1項                    │ │持有法庭錄音、錄影內容之人,就所取得之錄音、錄影內容,不得散布、│ │公開播送,或為非正當目的之使用。                │ │                                │ │                                │ ├────────────────────────────────┤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 │本裁定不得抗告。                        │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   月  9   日    │ │               書記官 陳怡潔          │ │                                │ │                                │ └────────────────────────────────┘ 交付法庭錄音光碟聲請: 案號:本院107年度訴字第2061號民事事件(穆股) 聲請事項:聲請交付該案件之民國107年7月27日、12月26日言詞辯論期日 之法庭錄音光碟。 聲請理由: 詳如聲請人聲請狀所載,聲請人並依法院組織法第90條之1、法庭錄音及 其利用保存辦法第8條規定提出聲請。 本院裁定結果(案號108年度聲字第15號): 應予准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第四庭                   法 官 楊忠城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   月  9   日 附註: 法院組織法第90條之4第1項 持有法庭錄音、錄影內容之人,就所取得之錄音、錄影內容,不得散布、 公開播送,或為非正當目的之使用。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   月  9   日                 書記官 陳怡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