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
裁定 109年度司促字第2493號
債 權 人 周方
上
債權人聲請對於
債務人長霖建設有限公司發
支付命令,本院裁
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
駁回其
聲請:
補正
債權讓與通知送達債務人之證明文件(如掛號郵件回執)
。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 月 30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賴義璋
一、上
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
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
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
股別。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 月 30 日
書記官 王凱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