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
裁定 109年度司促字第27598號
債 權 人 鍾埔芬
上
債權人聲請對於
債務人後壁冰糖醬鴨有限公司、王小玟發
支付
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
駁回其
聲請:
㈠確認支票票號AG0000000、AG00000000張支票
發票日及利
息起算日之記載是否有誤?(利息起算日應自提示日起算
)
㈡確認支票票號AG0000000之支票發票日、提示日及利息起
算日之記載是否有誤?(利息起算日應自提示日起算)
㈢確認
本件是否請求
連帶給付?如是,請具狀更正。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9 月 1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林怡秋
一、上
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
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
股別。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9 月 1 日
書記官 鄭淑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