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
裁定 109年度司促字第28312號
債 權 人 瑞傑室內裝修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
代理人 莊政維
上
債權人聲請對於
債務人創先進投資顧問有限公司、賴明月發
支
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
駁回其
聲請:
㈠陳報債務人購買貨品之相關釋明文件。
㈡確認利息起算日為「106年7月27日」是否有誤?(利息應
自約定清償日
翌日起算)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9 月 9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羅永旻
一、上
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
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
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
股別。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9 月 9 日
書記官 夏進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