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
裁定 109年度司促字第29547號
債 權 人 盛廣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
代理人 葉添信
上
債權人聲請對於
債務人沁峰有限公司發
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
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
駁回其
聲請:
確認債務人公司名稱是否有誤?並補正債務人最新公司登記
事項卡及其
法定代理人之最新
戶籍謄本(全戶動態及記事欄
皆請勿省略),債務人之公司名稱若有誤載,並請具狀更正
。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9 月 22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賴義璋
一、上
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
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
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
股別。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9 月 22 日
書記官 王凱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