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
裁定 109年度司促字第29779號
債 權 人 黃碧紅
上
債權人聲請對於
債務人梁成豪發
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
駁回其
聲請:
㈠提出債權人得為
本件請求之釋明資料(依狀附統一發票所
示買受人為東霙營造股份有限公司,釋明此發票與本件請
求有何關連?)。
㈡提出
承攬契約書影本。
㈢陳報請求金額之計算式。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9 月 24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羅欣寧
一、上
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
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
股別。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9 月 24 日
書記官 陳麗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