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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09 年度司促字第 29779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09 年 09 月 24 日
裁判案由:
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司促字第29779號 債 權 人 黃碧紅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梁成豪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㈠提出債權人得為本件請求之釋明資料(依狀附統一發票所    示買受人為東霙營造股份有限公司,釋明此發票與本件請    求有何關連?)。   ㈡提出承攬契約書影本。   ㈢陳報請求金額之計算式。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9   月  24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羅欣寧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9   月  24  日             書記官 陳麗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