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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09 年度司催字第 692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09 年 09 月 26 日
裁判案由:
公示催告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司催字第692號 聲 請 人 眾意企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水蓮 上聲請人聲請公示催告,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五日內補正下 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一、請確認掛失止付通知書發票人饕饌股份有限公司及義米蘭股   份有限公司之法定代理人張順「真」之姓名是否正確?(經   濟部公司登記資料為「張順眞」,如有錯誤,請盡速與付款   行庫聯絡更正票據掛失止付通知書,並提出更正後之影本(   影本須加蓋銀行戳章)過院參辦)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9  月  26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林怡秋 一、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二、嗣後遞狀均須註明案號、股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