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
裁定 109年度司票字第1980號
聲 請 人 聯晟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
代理人 黃淵泉
上
聲請人聲請對於
相對人詠將遊覽通運有限公司、周忠言、吳志
成、黃志文、吳昕洳准予
本票裁定
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
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
駁回其聲請:
一、㈠確認相對人詠將遊覽通運有限公司之公司統一編號是否有
誤?並補正相對人之最新公司登記事項卡及其
法定代理人之
最新
戶籍謄本(全戶動態及記事欄皆請勿省略)。
㈡確認聲請金額為何?聲請事項未載,請具狀補正。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3 月 27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賴義璋
一、上
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
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