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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09 年度訴字第 3066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10 年 08 月 11 日
裁判案由:
給付委辦費用等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訴字第3066號 上 訴 人 力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即 被 告 法定代理人 陳宥誠 上訴人與安審科技有限公司間因109 年度訴字第3066號給付委辦 費用等事件,上訴人提起上訴到院,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 幣1,800,000 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新台幣28,230元,未據上訴 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 條第2 項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收 受本裁定後5 日內如數向本院繳納,毋得延誤,逾期即駁回其上 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8   月  11  日          民事第六庭  法 官 陳學德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8   月  11  日                 書記官 巫偉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