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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撤回資訊: 撤回上訴
裁判字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09 年度重訴字第 333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10 年 02 月 05 日
裁判案由:
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等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重訴字第333號 原   告 全富混凝土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劉弟科 訴訟代理人 賈俊益律師 被   告 蕭樹火       洪玉珠 上 一 人 訴訟代理人 林春榮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等事件,本院前於民國11 0年1月27日言詞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調查事項,裁定再開辯 論,並定於110年3月3日下午2時30分在本院民事第八法庭進行言 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2  月  5    日           民事第五庭 法 官 李蓓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製作。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2   月  5   日                 書記官 陳采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