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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書系統

本院「裁判書查詢系統」預訂於115年9月16日(星期三)19時至24時進行系統維護作業,維護期間系統服務將暫停使用。如有查詢作業中斷情形,請於系統服務恢復後再行使用。倘維護作業提前完成,將提前恢復系統服務。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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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10 年度司促字第 16731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10 年 06 月 07 日
裁判案由:
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司促字第16731號 債 權 人 劦翊實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張榮忠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可騰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 ,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㈠裁判費新臺幣500元。   ㈡確認請求範圍為何?(本金、利息或一併請求?)   ㈢確認債務人應繳土地增值稅新臺幣1,035,918元是否有誤    ?(因與狀附土地增值稅繳款單債務人應繳金額新臺幣2,0    35,918元不相符)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6   月  7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李志堅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6   月  7   日             書記官 賴日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