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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書系統

本院「裁判書查詢系統」預定於115年10月7日(星期三)0時至8時進行系統維護作業。維護期間系統服務將暫停使用。如有查詢作業中斷情形,請於系統服務恢復後再行使用。倘維護作業提前完成,將提前恢復系統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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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10 年度司促字第 20738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10 年 07 月 14 日
裁判案由:
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司促字第20738號 債 權 人 波爾多酒坊企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鍾碧玉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輔弼互聯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 ,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㈠台端聲請發支付命令之債務人輔弼互聯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業於107年9月21日府授經商字第1070748480號函准解散,    進入清算程序在案,請補陳該公司之合法法定代理人姓名    及其住居所地址,並附其最新之公司抄錄(含解散前最近    之董事、監察人或其他負責人名單)、章程、股東同意書    或股東會議事錄暨該公司合法法定代理人之戶籍謄本(記    事欄勿省略)及有無向法院呈報清算人或清算完結之資料    過院參辦(股份有限公司-未選任陳報清算人者,請依公    司法第322條規定補正全體董事為其法定代理人)。   ㈡提出帳號000000000000為債務人輔弼互聯國際股份有限公    司之釋明資料。(如:存摺封面影本)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7   月  14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李志堅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7   月  14  日             書記官 賴日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