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
裁定 110年度司促字第8259號
債 權 人 友利環保有限公司
法定
代理人 洪美華
上
債權人聲請對於
債務人豐全營造工程有限公司發
支付命令,本
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
駁回其
聲請:
㈠請確認債務人姓名是否更名?應提出債務人豐全營造工程
有限公司(統一編號:00000000號)最新公司變更登記事
項卡及
法定代理人之最新
戶籍謄本(全戶動態記事及個人
記事均勿省略)。
㈡臺端
聲請狀附表內支票(支票號碼:BI0000000)之利息起
算日(民國106年6月18日)早於提示日(民國106年6月19日)
,應更正為提示日,並就上述二點具狀更正,並提出更正
後之支付命令聲請狀
繕本4份。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3 月 24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羅永旻
一、上
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
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
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
股別。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3 月 24 日
書記官 施玉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