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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10 年度司促字第 8259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10 年 03 月 24 日
裁判案由:
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司促字第8259號 債 權 人 友利環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洪美華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豐全營造工程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本 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㈠請確認債務人姓名是否更名?應提出債務人豐全營造工程    有限公司(統一編號:00000000號)最新公司變更登記事    項卡及法定代理人之最新戶籍謄本(全戶動態記事及個人    記事均勿省略)。   ㈡臺端聲請狀附表內支票(支票號碼:BI0000000)之利息起    算日(民國106年6月18日)早於提示日(民國106年6月19日)    ,應更正為提示日,並就上述二點具狀更正,並提出更正    後之支付命令聲請狀繕本4份。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3   月  24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羅永旻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3   月  24  日             書記官 施玉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