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
裁定 110年度司票字第2769號
聲 請 人 宏億通運有限公司
法定
代理人 孫聖婷
上
聲請人聲請對於
相對人謝長生准予
本票裁定
強制執行事件,聲
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
駁回其聲請:
一、請提出相對人「謝長生(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
」之最新
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本票未載付款地及發
票地)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5 月 18 日
簡易庭
司法事務官 翁卉穎
一、上
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
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