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
裁定 110年度司票字第486號
聲 請 人 林玉英
上
聲請人聲請對於
相對人大亞建設實業有限公司准予
本票裁定
強
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
期
駁回其聲請:
一、確認相對人大亞建設實業有限公司之合法法定
代理人為何?
並提出相對人大亞建設實業有限公司之最新公司變更登記事
項卡
暨其
法定代理人之最新
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 月 26 日
簡易庭
司法事務官 羅永旻
一、上
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
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