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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10 年度司票字第 5286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10 年 09 月 27 日
裁判案由:
本票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司票字第5286號
聲  請  人  星心美國際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趙莉庭 


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許文修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㈠聲請費新臺幣2,000元。
    ㈡陳報聲請人法定代理人為何?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9     月    27    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賴義璋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