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度訴字第1456號
上 訴 人
即 原 告 歐萊德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上列
上訴人與被
上訴人雲端數位科技有限公司間因本院110年度訴字第1456號
解除契約等事件,上訴人提起上訴到院,查
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263萬元(詳112年2月15日民事
言詞辯論意旨狀
所載,見本院卷二第293頁),應徵第二審
裁判費新臺幣4萬0555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日內如數向本院繳納,毋得延誤,逾期即
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5 月 8 日
民事第六庭 法 官 夏一峯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5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