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0年度訴字第645號
上 訴 人
原 告 芮智科技有限公司
上列
上訴人與被
上訴人台灣星嵐股份有限公司間請求返還
不當得利事件,上訴人對於本院民國110年12月3日所為之判決不服,提起上訴。查
本件上訴
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下同)454萬4,953元,應徵第二審
裁判費6萬9,067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 條第2 項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收受本
裁定後5 日內如數向本院繳納,逾期不繳上訴裁判費,即
駁回上訴。另上訴人亦應提出上訴理由書狀,載明應廢棄或變更原判決之理由,及關於廢棄或變更原判決理由之事實及證據。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2 月 28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廖純卿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