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度重訴字第359號
上 訴 人 葉子翔
陳星助
許文治
陳恩瑩
上列
上訴人與被
上訴人世裕營造股份有限公司間本院110年度重訴字第359號
回復原狀等事件,上訴人就本院
駁回其所主張被上訴人世裕營造股份有限公司應給付新臺幣(下同)600萬元部分,提起上訴到院。是
本件上訴之
訴訟標的金額核定為600萬元,應徵第二審
裁判費90,600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規定,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內向本院繳納,逾期即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4 月 12 日
民事第四庭 法 官 林宗成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