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度重訴字第458號
原 告 合星開發有限公司
被 告 紀樹能
訴訟代理人 趙子賢
複代理人 李俊銘
張英豪(兼張萬賜繼承人)
張雅萍(即張萬賜繼承人)
張吳好(兼張維翰及張萬賜繼承人)
張裕坤(兼張維翰及張萬賜繼承人)
張宏銘(兼張維翰及張萬賜繼承人)
張詠音(兼張維翰及張萬賜繼承人)
主 文
本件因發現原告漏未追加張萬賜之繼承人張雅惠為被告,疑有當事人不
適格之情形,應再開
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12年3月21日下午3時3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行第二次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2 月 18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蕭一弘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