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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11 年度司促字第 17448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11 年 06 月 27 日
裁判案由:
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司促字第17448號
債  權  人  香緣花卉國際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呂真梅 
代  理  人  趙寶珊 

債權聲請對於債務人豐昱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㈠確認債權人公司法定代理人呂「真」梅之姓名是否有誤,如有誤載,併請更正;並提出與法定代理人姓名相符之簽章。
    ㈡提出「豐昱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統一編號:00000000號)」最新公司登記事項卡及法定代理人最新戶籍謄本(全戶動態記事及個人記事均勿省略)。
二、特此裁定。
三、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6     月    27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翁卉穎
附註:
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