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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書系統

本院「裁判書查詢系統」預定於115年10月7日(星期三)0時至8時進行系統維護作業。維護期間系統服務將暫停使用。如有查詢作業中斷情形,請於系統服務恢復後再行使用。倘維護作業提前完成,將提前恢復系統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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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11 年度司促字第 33756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11 年 11 月 24 日
裁判案由:
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司促字第33756號
債  權  人  周煜珠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中領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㈠補正債務人之最新公司登記事項卡及其法定代理人之最新戶籍謄本(全戶動態及記事欄皆請勿省略),法定代理人之姓名若有誤載,並請具狀更正。
    ㈡陳報請求金額之計算式為何?
二、特此裁定。
三、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1    月    24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鍾若凱
附註:
一、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