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度司促字第985號
債 權 人 帝寶國際保全股份有限公司
上
債權人
聲請對於
債務人鉅虹 G-CASA社區管理委員會發
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
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
駁回其聲請:
㈠確認請求標的金額345,500元是否有誤?(因345,500元已包含程序500元,此金額500元,此金額500元屬重覆聲請已在請求標的㈡
督促程序500元由債務人負擔就已列此筆費用。)
㈢提出違約金115,000元得據以請求利息之依據為何?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 月 11 日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