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裁判書系統

本院「裁判書查詢系統」預訂於115年9月16日(星期三)19時至24時進行系統維護作業,維護期間系統服務將暫停使用。如有查詢作業中斷情形,請於系統服務恢復後再行使用。倘維護作業提前完成,將提前恢復系統服務。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

分享網址:
若您有連結此資料內容之需求,請直接複製下述網址

請選取上方網址後,按 Ctrl+C 或按滑鼠右鍵選取複製,即可複製網址。

裁判字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11 年度司催字第 10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11 年 01 月 04 日
裁判案由:
公示催告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司催字第10號
聲  請  人  吉立冷氣企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耀斌 


聲請人聲請公示催告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五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一、請確認系爭支票是否有英文字母?如有英文字母,請提出
    更正後之票據掛失止付通知書影本(影本須加蓋銀行戳章)
    過院參辦。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     月    4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翁卉穎


一、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二、後遞狀均須註明案號、股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