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度司票字第5151號
聲 請 人 科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上
聲請人聲請對於
相對人山貿科技有限公司准予
本票裁定
強制執行事件,
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
駁回其聲請:
一、㈠陳報相對人山貿科技有限公司之
法定代理人為何?
㈡確認狀載附表26張本票發票人為「鄭傑元」是否有誤?如有誤載,請具狀更正。
㈢確認蕭瞻究為「聲請人」或「聲請人公司之法定代理
人」?
㈣確認鄭傑元究為「相對人」或「相對人公司之法定代理
人」?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