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度補字第1809號
原 告 中美嘉吉股份有限公司
黃聖棻律師
朱仙莉律師
上列原告與
被告呂永杰、郁翔通運有限公司、紀永騰間請求
損害賠償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
裁判費。查
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下同)500萬元,應徵第一審裁判費50,500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限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5日內補繳,逾期未補正,即
駁回其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8 月 25 日
民事第六庭 法 官 楊雅婷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