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度補字第1818號
原 告 中華開發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被 告 九十不老創意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 告 施偉光
當事人間確認公司股份存在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
裁判費,查
被告九十不老創意生技股份有限公司係未上市上櫃公司,並無公開交易價格,本院參以該公司於110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書中之110年12月31日資產負債表所示「權益總額」係新台幣(下同)9,318,873元,且該公司已發行總股份數係1,000,000股,而
本件原告請求確認之股份數係240,000股
等情。核定本件
訴訟標的價額為2,236,530元(0000000÷0000000×240000=0000000,小數點以下4捨5入),應徵第一審裁判費23,176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限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5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
駁回其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9 月 23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李悌愷
就訴訟標的價額之核定部分,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
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其餘部分,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9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