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度司促字第19503號
債 權 人 西德有機化學藥品股份有限公司
上
債權人
聲請對於
債務人盧怡頻、盧世英發
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
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
駁回其聲請:
㈠確認請求聲明一、二之記載是否有誤?如有誤載,並請具狀更正(請將一、二項列為一項)。
㈡提出債務人收取0000000元未交回債權人公司之釋明資料。
㈢提出債務人收取0000000元未向債權人公司報告並繳交收取合約之釋明資料。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7 月 12 日
附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