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度司促字第7808號
債 權 人 久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上
債權人
聲請對於
債務人甄翊機電有限公司發
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
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
駁回其聲請:
㈠提出債務人委託製造加工金屬物品之釋明資料(如:委託製造加工金屬物品契約書影本)。
㈡提出「甄翊機電有限公司(統一編號:00000000號)」最新公司登記事項卡及
法定代理人最新
戶籍謄本(全戶動態記事及個人記事均勿省略)。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3 月 24 日
附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