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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12 年度司催字第 768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12 年 12 月 26 日
裁判案由:
公示催告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司催字第768號
聲  請  人  尚杰空調設備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謝  光 

聲請人聲請公示催告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五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一、請提出與前案聲請狀相符之印文過院參辦。
二、請確認系爭支票是否有英文字母?(台端聲請狀載支票票據
    號碼與銀行票據掛失止付通知書不符)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2    月    26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林映彤


一、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二、後遞狀均須註明案號、股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