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裁判字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12 年度訴字第 34 號民事裁定
112年度訴字第34號 原 告 劉勇成 被 告 太禾發建設開發企業有限公司
陳奕安律師 上列 當事人間減少價金等事件,業經 言詞辯論終結。茲因 兩造合意聲請移付調解, 爰裁定再開言詞辯論,並將 本件移付調解,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2 月 26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唐敏寶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2 月 29 日
|
|
說明:
:案件目前繫屬法院或無該案號裁判書。
:案件目前上訴到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