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度重訴字第321號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聖韻國際有限公司
即 原 告 金石盟投資有限公司
上訴人與被上訴人金石盟投資有限公司間因112年度重訴字第321號返還定金等事件,上訴人提起上訴到院,查
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12,000,000元,應徵第二審
裁判費新台幣176,400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日內如數向本院繳納,毋得延誤,逾期即
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 月 26 日
民事第六庭 法 官 陳學德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
抗告狀,並繳納抗告
費新臺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