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度司促字第28520號
上
債權人聲請對於
債務人楊承盈、磐石科技防水塗料有限公司、林素卿發
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
駁回其聲請:
㈠確認債務人究為「林素卿」抑或「磐石科技防水塗料有限公司」?如有誤載,並請具狀更正。
㈡提出0000000元之計算方式及租賃衍生費用及精神
損害賠償之
法律依據及具體計算標準。
㈢請具狀敘明狀附「損壞表」之鑑定單位及估價標準之依據為何?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9 月 27 日
附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