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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撤回資訊: 撤回聲請
裁判字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13 年度司促字第 33586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13 年 11 月 19 日
裁判案由:
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司促字第33586號
債  權  人  張崴凱  



債權聲請對於債務人建鑫光電股份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㈠確認債務人「建鑫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名稱之記載是否有誤?如有誤載,請具狀更正之。並提出「建鑫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統一編號:00000000號)」最新公司登記事項卡及法定代理人最新戶籍謄本(全戶動態記事及個人記事均勿省略)。
    ㈡確認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伍仟伍佰貳拾伍元」之記載是否有誤?如有誤載,請具狀更正之。(因與請求金額為「新臺幣5,854元」不相符。)
    ㈢提出僱傭契約書影本或勞保局投保薪資資料影本。  
二、特此裁定。
三、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19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張川苑
附註:
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