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度司促字第36083號
債 權 人 江海全聯股份有限公司
債 務 人 達佛羅股份有限公司
債 務 人
兼法定代理
人 張錦鋒
一、
債務人應向
債權人連帶清償新臺幣參仟萬元,及自民國一百一十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起至清償日止,
按年利率百分之八計算之利息,
暨自民國一百一十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周年利率百分一點六計算之
遲延利息及
違約金,並連帶賠償
督促程序費用新臺幣伍佰元。
三、債務人如對第1項債務有爭議,應於本命令送達後20日之
不變期間內,不附理由向本院提出
異議。
四、債務人未於不變期間內提出異議時,債權人得依法院核發之支付命令及確定證明書聲請
強制執行。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16 日
附註:
一、債權人收到支付命令後,請即時核對內容,如有錯誤應速依法聲請更正裁定或補充裁定。 三、案件一經確定,本院依職權核發確定證明書,債權人不必另行聲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