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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13 年度司促字第 9719 號民事裁定
113年度司促字第9719號 債 權 人 華利鋼鐵有限公司
上列 債權人 聲請對於 債務人聯翔營造股份有限公司、林 惟仁、豐裕建築經理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發 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 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 駁回其聲請: ㈠ 相對人聯翔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最新 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 ㈡相對人林惟仁 繼承系統表、全體 繼承人最新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及繼承人無 拋棄繼承之證明,並改列繼承人為相對人。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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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案件目前繫屬法院或無該案號裁判書。
:案件目前上訴到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