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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13 年度司催字第 392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13 年 08 月 09 日
裁判案由:
公示催告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司催字第392號
聲  請  人  周勇士 

聲請人聲請公示催告,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五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一、請提出最新股票掛失證明(原聲請狀附掛失證明已逾5日辦理
    公示催告)。
二、請提出富宇地產股份有限公司歷次公司變更登記事項卡。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8     月    9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張世鵬


一、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二、後遞狀均須註明案號、股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