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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13 年度司拍字第 471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13 年 11 月 07 日
裁判案由:
拍賣抵押物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司拍字第471號
聲  請  人  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男州  
代  理  人  楊世瑜  
相  對  人  鄭瑋仁地政士即楊正如之遺產管理人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相對人管理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准予拍賣。
聲請程序費用新臺幣貳仟元由相對人於管理被繼承人楊正如之遺產範圍內負擔
  理  由
一、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院,拍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又不動產所有人設定抵押權後,得將不動產讓與他人。但其抵押權不因此而受影響。前開規定於最高限額抵押權準用之。民法第873條、第867條及第881之17條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被繼承人楊正如以其原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為擔保聲請人對於債務人之債權,經設定登記如下之抵押權:
  (一)登記日期:民國(下同)111年1月18日。
  (二)權利種類:最高限額抵押權。
  (三)擔保債權總金額:新臺幣(下同)3,000,000元。
  (四)擔保債權確定期日:141年1月13日。
  (五)擔保債權種類及範圍:擔保債務人對抵押權人現在(包括過去所負現在尚未清償)及將來在本抵押權設定契約書所定最高限額內所負之債務,包括借款、信用卡契約、保證。
  (六)清償日期:依照各個債務契約約定。
  (七)利息(率):依照各個債務契約約定。
  (八)遲延利息(率):依照各個債務契約約定。
  (九)違約金:依照各個債務契約約定。
  (十)其他擔保範圍約定:1.取得執行名義之費用。2.保全抵押物之費用。3.因債務不履行而發生之損害賠償。4.因辦理債務人與抵押權人約定之擔保債權種類及範圍所生之手續費用。5.抵押權人墊付抵押物之保險費。
 (十一)債務人及債務額比例:楊正如;債務額比例:全部。
  被繼承人即債務人楊正如於111年1月21日向聲請人借款2,500,000元,約定有利息、遲延利息及違約金,清償日期為126年1月21日,如未按月付息,即喪失期限利益被繼承人即債務人自112年10月21日起即未依約繳納本息,應視同全部到期,計尚欠本金2,253,503元及利息、遲延利息、違約金等。而被繼承人即債務人楊正如業於112年12月10日死亡,均無繼承人依約履行債務,所有繼承人均已向本院聲請拋棄繼承,業經本院113年度司繼字第798號受理在案;另經本院113年度司繼字第2658號裁定選任鄭瑋仁地政士為楊正如之遺產管理人,其抵押權不因此而受影響,為此聲請拍賣抵押物以資受償。
三、經查,聲請人主張之上開事實,業據提出他項權利證明書、抵押權設定契約書、土地建物登記謄本、借款契約書、授信交易明細查詢單、繼承系統表、本院113年度司繼字第798號公告、本院113年度司繼字第2658號民事裁定及確定證明書等影本為證。本件相對人雖為抵押物之遺產管理人,前揭法條之規定,抵押權不因此而受影響,本件聲請,應予准許。
四、相對人於113年11月4日具狀陳報:本案應暫緩拍賣程序,公示催告公告期間屆滿再予以辦理等語。惟相對人對於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上有抵押權設定登記存在及抵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之事實既無爭執,聲請人依據首揭規定,即得聲請本院裁定准予拍賣如附表所示之抵押物,且拍賣抵押物屬訟事件,法院所為准許與否之裁定,無確定實體法上之法律關係存否之性質,只須其抵押權已經依法登記且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法院即應為准許拍賣之裁定。是相對人所陳上情縱使屬實,亦係實體上之爭執,依前開說明,應由相對人另行提起訴訟,以資解決,本件非訟程序不得加以審究,仍應為許可拍賣抵押物之裁定。
五、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民事訴訟法第78條,裁定如主文。
六、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1,000元。
七、關係人如就聲請所依據之法律關係有爭執者,得提起訴訟爭執之。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7   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黃伃婕
附表:

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

範  圍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  號
 平方公尺
臺中
清水區
武秀段

0000-0000

30
全部
2
臺中
清水區
武秀段

0000-0000

52
全部
3
臺中
清水區
武秀段

0000-0000

43
全部





建號
基 地 坐 落
--------------
門 牌 號 碼
建築式樣主要材

料及房屋層數
建物面積(平方公尺)  
權 利



範 圍
樓 層 面 積

合  計
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556
清水區武秀段
0000-0000、0000-0000地號
住商用
加強磚造
2層

第1層:   48.90
第2層:   66.66
騎樓:   15.12
電梯樓梯間: 6.14
合計:   136.82
全部
臺中市○○區○○路00○0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