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法學資料檢索系統
法令判解系統
裁判書系統
:::
網站導覽
司法院首頁
行動版
網頁縮放
司法信箱
裁判書系統
首頁
裁判書查詢
簡易案件查詢
除權判決查詢
公示催告裁定查詢
系統說明
:::
去格式引用
分享網址
名詞查詢
名詞收集
裁判易讀小幫手
友善列印
轉存PDF
分享
P
分享網址:
若您有連結此資料內容之需求,請直接複製下述網址
請選取上方網址後,按 Ctrl+C 或按滑鼠右鍵選取複製,即可複製網址。
裁判字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13 年度司票字第 5911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13 年 06 月 27 日
裁判案由:
本票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
裁定
113年度司票字第5911號
聲 請
人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里
分公司
法定
代理人
史志傑
上
聲請人
聲請對於
相對人
鄭麗悅即鄭雅蔆即銓利企業社准予
本票
裁定
強制執行
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
駁回
其聲請:
一、確認聲請人
法定代理人
為簡世薰是否有誤?請提出與法定代理人相符之簽章。
二、提出本票面額50萬元之清晰本票影本以確認相對人銓利企業社之印章
三、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6 月 27 日
簡易庭
司法事務官
黃伃婕
一、上
正本
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
本件
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歷審裁判
列印歷審清單
說明:
:案件目前繫屬法院或無該案號裁判書。
:案件目前上訴到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審理中。
相關法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