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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13 年度司票字第 8222 號民事裁定
113年度司票字第8222號 聲 請 人 今登交通有限公司
上 聲請人聲請對於 相對人許瓊元准予 本票裁定 強制執行事件, 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 駁回其聲請: 一、請提出 聲請狀附表有載到 期日之本票原本二紙。(卷內所附本票二紙並無到期日)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9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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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案件目前繫屬法院或無該案號裁判書。
:案件目前上訴到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