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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書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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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13 年度司票字第 9016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13 年 10 月 11 日
裁判案由:
本票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司票字第9016號
聲  請  人  誠聚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張成吉 



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宥閎營造工程有限公司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㈠確認聲請人之正確名稱為何(誠聚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或誠聚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並提出與聲請人名稱相符之印文。
    ㈡確認附表中票號WG0000000、WG0000000號之本票發票日正確為何?如有誤載,請具狀更正。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0    月    11    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黃伃婕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