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 理 人 歐昭廷
上列
聲請人聲請選任
遺產管理人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10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未補正即
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一、被
繼承人林峻霈(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之最近
一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及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
產查詢清單。
二、陳報如被
繼承人林峻霈之遺產不足清償選任遺產管理人所生之費用、遺產管理人代管遺產
期間所生之費用、遺產管理人之墊付費用及遺產管理人之
報酬等有關遺產管理所生之一切費用及報酬,聲請人是否願意墊付該費用及報酬。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4 日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