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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14 年度司促字第 1062 號民事裁定
114年度司促字第1062號 債 權 人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債 務 人 張瑜亭即張雅晴
上 債權人 聲請對於 債務人張瑜亭即張雅晴發 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 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 駁回其聲請: ㈠請確認 本件是否請求利息,如欲請求請釋明利息起 迄日及利率為何?
二、特此裁定。 三、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10 日 附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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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案件目前繫屬法院或無該案號裁判書。
:案件目前上訴到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