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度司促字第10680號
債 權 人 合荃貿易有限公司即合荃電料有限公司
上
債權人
聲請對於
債務人贊賀汽車材料有限公司發
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
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
駁回其聲請:
㈠確認
本件請求金額為何?並確認本件是否請求利息?如是,請陳報利息起算日及利率各為何?(因
聲請狀漏未記載請求之聲明)。
㈡提出債務人贊賀汽車材料有限公司(統一編號:00000000號)最新公司登記事項卡及
法定代理人最新
戶籍謄本(全戶動態記事及個人記事均勿省略)。
二、特此裁定。
三、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4 月 22 日
附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