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度司促字第3853號
債 權 人 貝爾國際檢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
債權人
聲請對於
債務人益昕國際有限公司發
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
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
駁回其聲請:
㈠確認請求金額「29,9484元」之記載是否有誤?如有誤載,請具狀更正之。
㈡陳報請求金額之計算式。
㈢提出債務人委託債權人執行產品檢測服務之契約書影本。
㈣提出債務人益昕國際有限公司(統一編號:00000000號)最新公司登記事項卡及
法定代理人最新
戶籍謄本(全戶動態記事及個人記事均勿省略)。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2 月 13 日
附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