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度司票字第693號
聲 請 人 合迪股份有限公司
上
聲請人聲請對於
相對人昱泰汽車貨運有限公司、洪啟元、黃莉明准予
本票裁定
強制執行事件,
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
駁回其聲請:
一、㈠請陳報相對人昱泰汽車貨運有限公司之
法定代理人為何?
並提出其最新公司登記事項卡及其法定代理人最新戶籍謄
本(記事欄勿省略)。
㈡請確認相對人「洪啟元」姓名是否誤載?請查明更正。並提出其最新
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21 日